商学院 | 设为主页 | 收藏本站 | 商学院

当前位置: 中心首页 > 教学培养 > 学位管理 > 正文
2019年上半年MBA学位申请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
作者: 时间:2019-02-26 点击数:

2019年上半年MBA学位申请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

 

一、资格自审(118号前)

1.修满45学分且成绩合格、2.学费缴清、3. 2019118日前通过开题并已提交导师(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)签字后的开题报告一式两份;

二、个人提出答辩申请(截止到315日,逾期不补)

学位申请人登录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(http://gs.hubu.edu.cn/),点击主页上端“管理系统学生端”,用学号和密码登录(注意网页对浏览器的要求)。进入系统后,点击“毕业与学位”进行答辩申请。请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相关信息。(上学期及以前没通过的人员,这次如果申请答辩需要再次在学位系统中申请)。

三、研究生院随机抽取参加学校“双盲评阅”人员名单(325日)

在“管理系统”中随机抽取“双盲评审”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;中心会通知学员和导师。(抽中者参加教育部“双盲评阅”,未抽中者全部参加学院组织的 “双盲评阅”)

四、预答辩(330日)

1330日前提交本人及导师签字的论文一式五份(严格按照最新的论文撰写规范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中心网站 — 资料中心 — 资料下载,链接http://mba.hubu.edu.cn/zlzx/zlxz.htm),及准备论文讲解用PPT

2、“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”和“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”请参考中心网站— 资料中心 — 资料下载的“湖北大学MBA学位论文撰写规范(2018年修订版)”;

3、论文中“分类号”(中图分类号)及UDC必须填写(MBA中心网站 — 资料下载);

4、论文中须填写企业导师(自己请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导师,或填写学校聘请的兼职企业导师,可暂不签字);

5、参考文献须按中心要求,按作者姓名字母顺序排列,使用“作者—出版制”标注;

6、来MBA中心领取相关表格并及时填写,导师签字后上交,需准备一寸照片4张用于贴表格上;

7A、秋季班学员将新华社采集的学籍照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,已经在入学报到时参加过学校统一采集学籍照的学员不需要提交。

B、春季班学员提交2张个人证件照片,照片为小2寸(3.3*4.8cm)蓝底彩色照片,且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一致,用于贴在学位证上。

8、秋季班学员在“管理系统——就业管理——生源信息采集”中,重新审核定向委培单位(例如湖北大学)及定向委培单位地址(例如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)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。

五、学校、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(410日)

预答辩通过者,无论是学校组织的盲审还是学院组织的盲审,全部于4月10日上午10点前,在“管理系统——毕业与学位——论文评阅管理”中,提交学位论文PDF电子版(参考盲审论文格式模板),要求删去封面、内封和页眉上的学校名称,删去作者和导师信息,删去致谢部分,按照“10512_125100_学号_姓名格式命名,上传后请自己的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。审核完后,才可以进行查重。查重结果符合要求才可以送盲审。

六、学校、学院组织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及处理办法(411日)

除去引用本人已发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30%,及除去引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10%(详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》请见附件),即为符合学校规定。导师结合检测结果对论文质量、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定,经导师确认学位论文无学术不端行为后通过检测。

不符合要求者,不允许参加双盲评阅,需推迟半年再进行答辩申请。

七、学校、学院组织学位论文“双盲评阅”(412日、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答辩机会)

检测通过者,将管理系统中的论文分别发送给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盲审。

八、盲审论文回收(56日)

所有送盲审论文回收,评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正式答辩;

九、盲审意见反馈(58日)

将盲审意见反馈至导师,按导师意见进行修改;

十、正式答辩(518日)

1、盲审通过者,在518日前提交导师及本人签字后的纸质胶装论文一式六份,及准备论文讲解用PPT参加518日的正式答辩;答辩时认真记录答辩委员会专家的修改意见,答辩后向导师汇报,并认真对论文进行修改;

2、答辩通过者,请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(商学院学位委员会将对论文进行查阅,看是否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,对未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或修改不彻底的学员将予缓授学位);

十一、提交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(524日前)

1、再次检查论文中“分类号”、UDC是否填写;企业导师和工作单位是否填写完整;参考文献是否按作者姓名字母顺序排列。

2、在524日前在“管理系统——毕业与学位——终版论文上传”中,提交符合论文要求的学位论文PDFWORD版本全文,文档按照“105_125100_学号_姓名”格式命名。

十二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反馈结果(526日前)

学院使用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对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,每人检测机会只有一次,检测结果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》(下载请见附件进行处理(即除去引用本人已发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30%,及除去引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10%);

十三、提交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(527日前)

通过检测后,提交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、本人签字的纸质胶装定稿论文一式三份(答辩主席签字由中心统一组织),及本人和导师签字后的《答辩后论文修改记录表》下载请见附件)。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要保持一致。中心将对学位论文纸质版定稿、提交检测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和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核对,如发现不一致,将不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该学位论文作者重新申请学位。(建议用PDF版本打印即可保证一致性)

十四、召开院学位委员会(暂定530日前)

院学位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者予以投票,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。

十五、召开校学位委员会(暂定617日)

校学位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者予以投票,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。

十六、学位获得者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

学位获得者登录“学生服务系统”的“学位授予数据核对”,补充、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并确认(该信息为打印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,确认后学位获得者对本人信息负责)。

十七、办理离校手续并领取硕士学位证书(及毕业证书)。准备参加20196月份学校组织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。

 

 

特别提醒:

1、   学员要提早和导师联系及沟通,不要等到各环节临近时再联系导师。

2、  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机会只有一次,请大家慎重对待。

 

湖北大学商学院     地址: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430062

访问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