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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上半年MBA学位申请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
作者: 时间:2020-05-21 点击数:

2020年上半年MBA学位申请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

一、资格自审(3月1号前)

申请学位前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:

1.修满45学分且成绩合格;

2.学费缴清;

3.2019年11月30日前在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中提交开题申请并获通过,同时通过学院组织的开题答辩,且已提交导师(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)签字后的纸质开题报告一份;

二、个人提出学位申请(截止到3月20日下午5点,逾期不补)

1、学位申请人登录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(http://gs.hubu.edu.cn/),点击主页上端“管理系统学生端”,用学号和密码登录(注意网页对浏览器的要求)。进入系统后,点击“毕业与学位”进行学位申请。请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相关信息。

2、向导师报告,并请在导师在3月22日前,在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中进行学位申请审核。(从“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”的“管理系统教师端”登陆,选择“导师日常管理”,进入“学位申请审核”页面审批学生的学位申请);

三、撰写学位论文

1、严格按照最新的论文撰写规范及管理办法,相关规定详见中心网站 — 资料中心 — 资料下载,链接http://mba.hubu.edu.cn/zlzx/zlxz.htm);

2、“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”和“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”请参考中心网站— 资料中心 — 资料下载的“湖北大学MBA学位论文撰写规范(2018年修订版)”;

3、论文中“分类号”(中图分类号)及UDC必须填写(可查询MBA中心网站 — 资料下载);

4、论文中须填写企业导师(请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导师,或填写学校聘请的兼职企业导师,可暂不签字);

5、参考文献须按中心要求,按作者姓名字母顺序排列,使用“作者—出版制”标注;

四、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(4月30日)

学位申请者在4月30日前,在“管理系统——毕业与学位——论文评阅管理”中,提交学位论文PDF电子版(参考盲审论文格式模板),要求删去封面、内封和页眉上的学校名称,删去作者和导师信息,删去致谢部分,按照“10512_125100_学号_姓名”格式命名,上传后请自己的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。导师审核通过后,学院才可以进行查重。学院使用研究生院分配的用户登陆中国知网的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(https://check.cnki.net/tmlc/),对通过格式检查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。

五、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及处理办法(5月8日)

除去引用本人已发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30%,及除去引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10%(详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》请见附件),即为符合学校规定。查重结果符合要求才可以送盲审,不符合要求者,不允许参加双盲评阅,需推迟半年再进行答辩申请。

六、学位论文“双盲评阅”(5月11日)

检测通过者,将管理系统中的论文分别发送给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盲审。

七、盲审论文回收(5月20日)

所有送盲审论文回收,评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正式答辩;

八、盲审意见反馈(5月21日)

学位申请者登录研究生系统查看,并将盲审意见反馈至导师,按导师意见进行修改;

九、正式答辩(6月6日,方式:远程视频答辩)

1、在6月4日前,在附件下载《湖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》、《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》填写完整贴好照片后,表格电子版(以学号姓名命名)和学位论文答辩稿的电子版(以学号姓名命名)发到hubumba@163.com。中心会回复此次答辩的安排、答辩平台及预订的会议号。建议答辩人准备2台设备作为答辩会的使用设备和备用设备。

2、在职单证学员提交2张个人证件照片,照片为小2寸(3.3*4.8cm)蓝底彩色照片,发到hubumba@163.com,须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一致,用于贴在学位证上。

3、答辩时认真记录答辩委员会专家的修改意见,答辩后向导师汇报,并认真对论文进行修改;

4、答辩通过者,请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(商学院学位委员会将对论文进行查阅,看是否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,对未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或修改不彻底的学员将予缓授学位);

十、提交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(6月8日前)

1、再次检查论文中“分类号”、UDC是否填写;企业导师和工作单位是否填写完整;参考文献是否按作者姓名字母顺序排列。

2、在6月8日前在“管理系统——毕业与学位——终版论文上传”中,提交符合论文要求的学位论文PDF版本全文,论文签字处需插入学生和导师的电子签字,文档按照“105_125100_学号_姓名”格式命名。

3、上传后请自己的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,导师审核后,学院才可以下载查重。

4、将定稿论文在中国知网上查重的检测报告发到中心邮箱hubumba@163.com,务必保证论文除去引用本人已发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30%,及除去引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10%。

5、核对、补充完善学位相关信息。从“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”(http://gs.hubu.edu.cn/)的“管理系统学生端”登,在“学位授予数据核对”处核对、补充完善本人学位相关信息(该信息为打印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,本人对经确认后的信息负责)。

十一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反馈结果(6月9日)

学院使用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对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,每人检测机会只有一次,检测结果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》(下载请见附件)进行处理(即除去引用本人已发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30%,及除去引用文献后文字复制比<10%);

十二、提交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(另行通知邮寄地址和收件人)

通过检测后,依照提交的PDF文档打印,提交纸质胶装定稿论文一式两份(答辩主席签字由中心统一组织),及有本人和导师签名的《答辩后论文修改记录表》(下载请见附件)。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须保持一致,中心将对学位论文纸质版定稿、提交检测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和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核对,如发现不一致,将不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该学位论文作者重新申请学位。

十三、召开院学位委员会

院学位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者予以投票,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。 

十四、召开校学位委员会

校学位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者予以投票,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。

十五、办理离校手续并领取硕士学位证书(及毕业证书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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