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下半年MBA学位申请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
一、资格自审(9月份前)
1.修满45学分且成绩合格、2.学费缴清、3. 2016年5月30日前通过开题并已提交导师(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)签字后的开题报告一式两份;
二、个人提出答辩申请(9月30日前)
学位申请人登录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(http://gs.hubu.edu.cn/),点击主页左中“学生服务系统”,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<学生服务>,用户名为本人学号,密码为本人的八位出生年月日或学号。进入系统后,具体操作请参考“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帮助文档”(点击下载),准确填写相关信息(上学期及以前没通过的人员,这次如果申请答辩需要再次在学位系统中申请)。
三、研究生院随机抽取参加学校“双盲评阅”人员名单(10月17日)
在“学生服务系统”中随机抽取“双盲评审”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;中心会通知学员和导师。(抽中者参加学校“双盲评阅”,未抽中者全部参加学院的论文“双盲评阅”)
四、预答辩(10月22日)
1、10月22日前提交本人及导师签字的论文一式五份(严格按照最新的论文撰写规范及管理办法,相关规定详见中心网站 — 资料中心 — 资料下载,链接 http://mba.hubu.edu.cn/Default.aspx?tabid=82),及准备论文讲解用PPT;
2、论文中“分类号”(中图分类号)及UDC必须填写(MBA中心网站可查询);
3、论文中须填写企业导师(自己请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导师,或填写学校聘请的兼职企业导师,可暂不签字);
4、参考文献须按中心要求,按作者姓名字母顺序排列,使用“作者—出版制”标注;
5、来中心领取及填写相关表格,导师签字后上交,需准备一寸照片4张用于贴表格上;
6、秋季班学员将新华社采集的学籍照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,已经在入学报到时参加过学校统一采集学籍照的学员不需要提交。春季班学员提交2张个人证件照片,照片为小2寸(3.3*4.8cm)蓝底彩色照片,且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一致。
7、在研究生服务系统生源信息采集中,重新审核定向委培单位(例如湖北大学)及定向委培单位地址(例如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)。
五、学校“双盲评阅”学位论文送审(10月21日前)
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三份(论文中出现本人及导师姓名处全部用‘***’代替)及学位论文PDF格式全文(按照“105_125100_MBA_学号_姓名”格式命名)至学院,学院送交校学位办,校学位办使用中国知网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检测上述学位论文,将通过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。检测不合格者将推迟半年再进行答辩申请。(如此次被抽中,但最终没参加者,下次自动进入学校“双盲评阅”程序)
六、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(11月4日前)
预答辩通过者,于11月4日前将学位论文PDF格式全文(同时提交WORD格式论文全文),按照“105_125100_MBA_学号_姓名”格式命名,发送至邮箱hubumba@163.com。学院使用中国知网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对申请答辩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。(已参加过研究生院组织的学校“双盲评阅”者不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检测及盲审;没参加学校组织的“双盲评阅”人员全部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检测及盲审;)
七、学院检测论文的结果反馈及处理办法(11月7日)
除去引用文献后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<10%符合学校规定。导师结合检测结果对论文质量、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定,经导师确认学位论文无学术不端行为后通过检测。
除去引用文献后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≥10%者,不符合要求,不允许参加学院双盲评阅。
八、学院“双盲评阅”(11月10日前、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答辩机会)
学院检测通过者,在11月10日前提交3份正式匿名(论文中出现本人及导师姓名处全部用‘***’代替)胶装纸质论文进行盲审;
九、盲审论文回收(11月15日)
所有送盲审论文回收,评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正式答辩;
十、盲审意见反馈(11月17日)
将盲审意见反馈至导师,按导师意见进行修改;
十一、正式答辩(11月19日)
1、盲审通过者,在11月19日前提交导师及本人签字后的纸质胶装论文一式六份,及准备论文讲解用PPT,参加11月19日的正式答辩;答辩时认真记录答辩委员会专家的修改意见,答辩后向导师汇报,并认真对论文进行修改;
2、答辩通过者,请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(商学院学位委员会将对论文进行查阅,看是否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,对未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或修改不彻底的学员将予缓授学位);
十二、提交定稿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(11月25日前)
1、在11月25日前提交导师及本人签字的纸质胶装定稿论文一式三份(答辩主席签字由中心统一组织),及本人和导师签字后的《答辩后论文修改记录表》(点击下载),及最终版的学位论文电子版(同时提交在中国知网上对论文进行查重的检测报告),发至中心邮箱hubumba@163.com,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要保持一致,pdf格式论文全文和word格式论文全文,pdf格式和word格式电子版均按照“105_125100_MBA_学号_姓名”格式命名。中心将对学位论文纸质版定稿、提交检测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和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核对,如发现不一致,将不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该学位论文作者重新申请学位。
十三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反馈结果(11月28日)
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各学院使用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对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,每人检测机会只有一次,检测结果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》(点击下载)进行处理(请大家务必保证重合率小于10%);
十四、召开院学位委员会(暂定12月1日前)
院学位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者予以投票,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。
十五、召开校学位委员会(暂定12月9日)
校学位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者予以投票,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。
十六、学位获得者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
学位获得者登录“学生服务系统”的“学位授予数据核对”,补充、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并确认(该信息为打印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,确认后学位获得者对本人信息负责)。
十七、办理离校手续并领取硕士学位证书(及毕业证书)。参加2017年6月份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。
特别提醒:
1、 学员要提早和导师联系及沟通,不要等到各环节临近时再联系导师。
2、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机会只有一次,请大家慎重对待。
2014级秋季班及以前学员请注意:
1、开题时间为11月5日。因研究生学位系统中要求答辩与开题的时间间隔6个月,故请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登录湖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,点击主页左中“学生服务系统”,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<学生服务>,用户名为本人学号,原始密码为本人的八位出生年月日或学号。进入系统后,点击学位管理,进行开题申请。
2、10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:点击就业管理—生源信息采集,填写核对无误,保存确认(生源信息采集注意:a、生源地要填到省和地级市。如湖北省咸宁市。b、定向委培生单位一定要跟定向委培协议一致,定向委培生档案邮寄地址单位要写到县级及以上单位,如工作单位在崇阳县一中,档案邮寄单位地址就是:湖北省崇阳县教育局(崇阳县一中),否则档案无法投递。c、工作意向(意向地区、意向行业等)所有学生(非定向、自筹、定向、委培)都要填写)。
3、开题前请将学费缴清,缴清学费后请将湖北大学财务处(行政楼三楼)开出的缴费收据拿到中心给秦老师予以登记。
4、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并撰写《管理实践报告》一份(详细要求见中心网站—资料中心—资料下载--湖北大学MBA管理实践及实践报告撰写要求),导师签字后交中心。
5、请于11月5日前提交导师签字后的五份开题报告给中心秦老师(详细要求见中心网站—资料中心—资料下载--湖北大学MB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撰写规范),及准备开题讲解用PPT(讲解时间5分钟),才可参加11月5日的开题报告会。
6、开题时,请认真记录评委的修改意见,开题后向导师汇报,并认真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。
7、请于2016年12月1日前提交导师签字后(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)的两份定稿开题报告、及开题报告电子版给中心秦老师,予以存档。